林沖早上五點就興奮地醒來,再也無法入睡了,這是他人生的第一份工作。學校裡有些積極的同學,早就透過父母或親戚的關係利用暑假在國內有名的大型法律事務所實習過了。林沖的父母、親戚都沒有法律圈的人,因此沒有人脈可以介紹林沖進入大型的法律事務所實習,而林沖個性懶散,每日渾渾噩噩地過日子,也從沒積極想過在大學期間進入法律事務所實習。雖然睡不著,不過林沖還是躺在床上翻來覆去地賴床。
到了七點,鬧鐘終於響了。林沖起床刷牙、洗臉,將昨晚買的土司放進麵包烤箱,用咖啡壺幫自己泡了一杯咖啡,再把烤熱的土司塗上大蒜醬,翹著腿坐在IKEA買的小沙發,在小餐桌前,頭腦放空地享用香噴噴的大蒜吐司。林沖傻傻地發呆,不經意間突然想到待會就要見到怪怪的老板,嘴角不自覺地浮起了笑容。
「啊,狐律師說九點要準時到事務所,我可不能遲到了。」林沖腦中閃過念頭,囫圇吞棗地將土司全都塞到嘴巴裡,一口把咖啡咕嚕咕嚕地喝光。跑到房間換好襯衫、長褲,急急忙忙出門騎著機車前往事務所。
林沖進了事務所,狐碩已經在自己的辦公室了。狐碩聽到開門聲,走出辦公室,手上拿著一疊厚厚的卷宗,交給林沖,道:「你沒有遲到,很好!我最不喜歡人家遲到了。待會十點鐘我要去法院開庭,會順便帶你一起去,你先把這個卷宗看一看。」
「這是什麼案件啊?」林沖問。
「你沒有眼睛嗎?自己看!待會我要考你這個案件的爭點是什麼!當一個律師,最重要的就是從錯綜複雜的關係中抓出爭點來。」狐碩說。
過了三十分鐘,狐碩走出辦公室,對林沖道:「收一收卷,我們該出門了,不然會遲到。所有的卷宗都要帶,不要漏了,待會我開庭要用到卷宗。」林沖快速地把卷宗收進公事包裡,提著公事包跟在狐碩後面。
兩人坐進計程車,狐碩道:「你說說看這個案件在說什麼?」
林沖揚起眉毛,不可置信地道:「才三十分鐘而已,我都翻不到五頁,看都沒看完,你就要我報告案件的內容?狐律師,你太嚴格了!」
狐碩道:「有人用這種態度對老闆說話的嗎?如果你是在別家法律事務所,這麼遜,態度還這麼差,你立刻就被解雇了。你做不到的事,不代表別人做不到。你只要把起訴書先挑出來,看看起訴書的犯罪事實欄,十分鐘以內,你就可以了解這個案件的概要了。唉,從你的反應,我已經知道你是個什麼樣的貨色了。我真應該好好考慮是不是今天就讓你回家休息!」
林沖見狐碩大自己沒幾歲,內心不知不覺把狐碩當成朋友,而不是當成老闆,聽了狐碩的話也不感到惱怒,皮皮地道:「狐律師,你不要這樣嘛!我本來就不優秀,這我早有自知之明。不過,每個人都有不同的長處,我也是有優點的。狐律師,乾脆你把案件的概要說給我聽,這樣我比較容易進入狀況。」
狐碩道:「這個案件就是講述一個八大行業的女人,有個客人跑到她家裡過夜。現在這個男客的老婆控告這個八大行業的女人犯了相姦罪,還要跟她求償壹佰萬元。這個八大行業的女人說,她並不知道這個男客有老婆,這個男客都對外宣稱他自己沒有老婆。」
林沖道:「夭壽喔!漂人家還要跟人家要錢喔!怎麼這麼缺德啊?」
計程車轉個彎,就到了鳳城地方法院的大門。計程車司機停好車,轉頭道:「九十元。」狐碩付了錢,跟計程車司機要了一張收據,與林沖下了車。狐碩道:「今天只是準備程序。我們在第七法庭開庭。」林沖搔搔頭,笑道:「準備程序在刑事訴訟法裡面常常讀到,不過什麼是準備程序,我還是沒什麼具體的概念。」
狐碩道:「在準備程序,法院會問我們答辯的方向是要承認犯罪,還是否認犯罪?另外會問我們對於檢察官起訴書所使用的證據有沒有意見?有沒有哪些證據,檢察官是違法取得,不應該做為證據的。最重要的是,如果我們要調查什麼有利的證據,我們要在準備程序中提出來,例如傳喚目擊證人,或請求調閱路口的監視錄影帶等等。法院把證人傳喚到法院作證那一天,就由檢察官與律師交互詰問證人,那個程序就叫作審判程序。」
狐碩邊說邊加快腳步道:「我們快點吧!快遲到了。」
兩人從法院大廳中間的樓梯走上二樓,找到第七法庭,當事人蘭小姐已經坐在第七法庭外面的座椅上等。「快輪到我們了嗎?」狐碩道。「還沒有,現在還在開第一件,我們是第三件。」蘭小姐道。狐碩從林沖手上的公事包拿出律師袍,穿好律師袍,坐在蘭小姐身邊的位子上,示意林沖自己找位子坐下。
蘭小姐愁容滿面,臉色蒼白,她上了淡淡的妝。蘭小姐道:「我這幾日為了這個案子好擔心,壓力好大,都睡不好,身體一直生病。我昨日跑到行天宮去拜拜,抽了一支籤,請關聖帝君開示,問看看官司怎麼辦?解籤的廟公告訴我,我會遇到貴人幫我,但是這官司會有很多波折,會拖延很久。」
狐碩望著蘭小姐,心想:「你會遇到貴人?那應該就是我吧!不然還會有誰能幫你呢?」狐碩道:「既然是抽到好籤,那你就不要擔心了。打官司會耗費很多時間,平常心看待就好,不然官司還沒有打完,你就先病倒了。我會盡量幫你。」
蘭小姐聽了狐碩的話,心中稍感安慰。「遇到你真好!」蘭小姐道。她看見狐碩因為頭髮過長遮住了眼睛,忍不住用手將狐碩的頭髮往旁邊撥了一下,這一撥,露出了狐碩的眼睛,蘭小姐情不自禁地道:「沒想到你長的還挺帥的,你有女朋友嗎?」林沖這時也把頭探了過來,興沖沖地道:「對啊,對啊,狐律師,你有女朋友嗎?」狐碩瞪了林沖一眼,板起面孔,嚴肅地道:「我只討論案件,不談論私事。」狐碩不習慣與當事人如此親近,身體往後挪動了一下,急著想躲開,於是道:「蘭小姐,我們進去法庭裡面等吧,裡面比較涼。」狐碩接著回過頭來對林沖道:「你就跟著我們,待會開庭時可以坐在後面觀眾席上觀看。」
狐碩道:「輪到我們這件了。」狐碩與蘭小姐走到法庭的辯護人席。一位身高將近一百八十公分的男人,與一位發福而強壯的女人,也走到告訴人的位置。男人外表斯文,雖然身型高大,眼神卻顯得茫然無力,女人滿臉橫肉,兩隻大大的眼睛,目露凶光,彷彿母夜叉的化身。
法庭的正前方略高的審判席上坐著一位眉清目秀而年輕的女法官,地方法院的法官許多是大學畢業後一、二年就通過司法官考試,經過一到二年的實務訓練,就開始擔任審判工作。若頭腦的邏輯概念不足,或記憶力不佳,無法熟稔繁複的法律規定並正確的適用法律,因此能通過司法官資格考試的法律系學生們,幾乎都具備聰明優秀之資。但是聰明優秀的司法官們卻未必有足夠的社會歷練與同理心去體會生活的種種艱難。
法庭的左右兩側則是辯護人席與檢察官席。辯護人席位與檢察官席位的中間是證人席,證人位置的後方是告訴人的位置。檢察官的角色是為國家的犯罪提出控訴,在刑事訴訟程序上,必須肩負蒐集證據證明被告有罪的責任。一個十惡不赦的殺人犯,若檢察官不能蒐集足夠的證據證明他的罪行,法官基於無罪推定的原則,仍然需判決他無罪。這樣的結果,有時候卻無法滿足社會的期待。
「請檢察官陳述起訴的犯罪事實。」法官道。
「被告蘭雅玲明知李星是有配偶的人,每個禮拜還在被告的住處與李星發生性行為二到三次,從民國一百零五年二月至民國一百零六年一月,大約發生一百五十次性行為,請依相姦罪論處。」檢察官道。
「被告對檢察官起訴的犯罪事實有何意見?是否認罪?」法官問。
「我否認犯罪。李星每次喝醉酒,心情不好,就跑來我家又哭又鬧,還毆打我,我住的社區的管理員都知道,他把我的頭打到腦震盪,眼睛流血縫了好幾針,現在都還會頭暈,所以我才跑到他家要求他賠償,他太太知道後,為了報復我,就告我通姦罪。我跟他只是朋友,沒有發生性行為,而且我一直都以為他是單身,沒有太太。我若知道他有太太,怎麼會還跑到他家去?」蘭雅玲道。
「大律師有何意見?」法官問。
「我們認為證人李星在偵查中作證時,雖然證稱被告蘭雅玲自從民國一百零五年二月至民國一百零六年一月每個禮拜都與他發生性關係二到三次,但是我們認為證人李星是因為被告向他要求賠償而挾怨報復,而且證人李星在偵查中的證詞,與告訴人葉羅莎也就是李星的配偶在偵查中所說的話,有很多矛盾的地方,所以我們認為證人所說的話並不實在,證詞的憑信性不足,不足以作為被告有罪的證據。」狐碩道。
「大律師,雖然本案有一百五十次的相姦行為,但實務上現在都認為是接續犯,以一個相姦罪論,你們要不要考慮認罪?」法官道。狐碩看了看坐在身旁的蘭雅玲,蘭雅玲搖了搖頭,小聲道:「我是被陷害的,他們還要要求我陪償一百萬元,我沒錢可以賠他們,就算是五萬元我也拿不出來,我才不要認罪。」
「對造要求鉅額的賠償,我們不可能認罪。被告自己生活都有困難,沒有錢可以賠他們。」狐碩道。
「那告訴人葉羅莎女士有什麼意見嗎?」法官問。
「法官大人,被告一天到晚來騷擾我們家,要求李星娶她,害我晚上都睡不好,失眠還得了憂鬱症,你一定要替我們主持公道啊!」葉羅莎哭哭啼啼,並拿出一張診斷證明書交給通譯,請通譯轉交法官。
「那好吧。那被告與辯護人對檢察官起訴書所引用證據的證據能力有沒有意見?」法官問。
「我們認為告訴人葉羅莎與李星在警察局、偵查中所說的話,沒有經過交互詰問,沒有證據能力。」狐碩道。
「請問檢察官有沒有要聲請調查證據?」法官問。
「我們聲請傳喚李星、及告訴人葉羅莎作為證人。」檢察官道。
「那請問狐律師有沒有要聲請調查證據?」法官問。
「我們也聲請傳喚李星及告訴人葉羅莎作為證人,並請求調閱葉羅莎從民國一百零五年二月至民國一百零六年一月間的入出境資料,及葉羅莎民國一百零五年的國稅局的所得資料。」狐碩道。
「那審判期日詰問順序依序為李星、葉羅莎,由檢察官主詰問,狐律師反詰問,兩造是否有意見?」法官問。
「沒有意見。」檢察官與狐碩均答。
「那審判期日的庭期再另外以書面通知。告訴人與被告均可以請回了。」法官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