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7.新同事

張羽晴與狐碩共事一年多,兩人坐在同一間辦公室,工作互動多,相處時間長,經常一起討論法律問題,狐碩也經常幫助張羽晴解決工作上遇到的難題,但張羽晴從來不知道狐碩心裏在想些什麼,只覺得他似乎忽冷忽熱。這樣一張時常對自己如此冷漠的面孔,相較於其他殷勤討好取悅自己的男人,狐碩對張羽晴而言,顯得相當無趣。然而每當事務所遇到複雜的案件,狐碩總是能迅速釐清事實,提出解決方向,這樣的聰明才智,又深深吸引著張羽晴,與狐碩相較,那些油腔滑調的男人顯得愚蠢、笨拙,一點都無法令張羽晴感受到愉悅,更遑論產生愛意了。雖然她與狐碩之間,沒有愛情,但,叫她如何明明知道愚蠢,卻選擇愚蠢作為男友呢?與愚蠢為伴,這樣的生活將會變得如何?這也是張羽晴一直沒有男朋友的緣故。

狐碩將車開到蓋邦法律事務所所在的巷子口,讓林沖下了車,狐律師昨天早上,已經與蘭雅玲案件的書記官約好,於今日早上十點閱卷,所以他直接開車前往鳳城地方法院,在法院附近的停車場停好車,鳳城地方法院周遭的路邊停車位,一位難求,由此可見鳳城地方法院訴訟案件之繁多。他走了五分鐘路,就到了鳳城地方法院,從博愛路進去的大門,一進門是鳳城地方法院檢察署。鳳城地方法院與鳳城地方法院檢察署是兩個不同的單位,但是設置在同一棟建築物內,一般民眾常常搞不清楚地方法院與地檢署有什麼不同。

狐碩走到電梯,按了三樓,閱卷室位於地方法院的三樓。早上十點鐘,閱卷室已經是滿滿的人了,每一台影印機都有人在使用。狐碩在櫃台領了蘭雅玲的卷宗,又去抽了影印的號碼牌,在閱卷室的大桌旁找個空位坐下來,一邊翻閱卷宗,一邊等待影印。突然有人從背後拍了狐碩一下,狐碩轉過頭來。

「喔,是你喔。好久不見了!」狐碩道。

「是啊,好久沒遇到你了。你最近好嗎?」張羽晴把狐碩身邊的椅子拉出來,坐了下來。張羽晴是狐碩以前的同事,兩人曾經同時任職於同一家律師事務所,坐在同一間辦公室將近一年的時間,那時兩人都剛剛才從大學畢業,雖然都已取得律師執照,但都缺乏實務經驗,因此,遇到什麼問題總是互相討論。

「坐下來一副要跟我長談的樣子,你有八卦要告訴我嗎?」狐碩道。

「沒有啦,我最近從原來的事務所離職了,零星接了幾個案件,決定自己出來開業,但是還沒有找到事務所地點,想問問你的事務所那邊還有沒有空的房間或位置可以讓我一起合署辦公?我是想,跟你一起合署辦公的話,萬一衝庭,忙不過來,我們可以互相支援,比較有伴,不知你覺得如何?」張羽晴道。

狐碩沉思了一會兒,過了幾秒鐘才緩緩道:「空的座位是還有,但是沒有空的獨立辦公室了,而且我的事務所很破爛又很簡陋,可能不適合你這種光鮮亮麗的人,還有我很孤僻,不太喜歡吵雜的環境,你的朋友又這麼多,我覺得我們可能不太適合,也許你可以再考慮多找找別的地方。」狐碩道。

張羽晴呵呵笑道:「我們兩個一定會合作愉快的,你想太多了。那我明天就開始到你那邊去上班。我十點半還有一個庭要開,那我就先走了。」

狐碩心煩意亂地翻著卷宗,以現實面來考量,辦公室多一個律師合署辦公,萬一衝庭的時候,有人可以互相幫忙代理開庭,這樣無疑是有利於雙方的。但是生性孤僻的他,總覺得多一位同事,勢必事事顧及禮貌,事事客套,感覺非常的拘束,這不是他喜歡的生活。雖然腦子裡一大堆的念頭轉來轉去,狐碩還是定下心來專心瀏覽卷宗,把重要的地方折了起來。等到閱卷室裡的人呼喚狐碩的號碼,狐碩就抱著卷宗,到影印機前把做記號的地方都影印下來,然後再到櫃檯去結帳。

閱完卷,狐碩帶著卷宗回到蓋邦法律事務所。一進門,林沖抬頭瞄了狐碩一眼,拉開嗓門道:「你的臉怎麼看起來這麼臭啊?是發生了什麼事嗎?說來聽聽。」

狐碩不悅地道:「我的臉那有臭!你的臉才臭,還臭氣沖天,從門外就聞到你那張臭臉了。明天有一個新的律師會來,是我以前的同事,說要一起合署辦公,你把你座位旁邊的位置收一收,明天給她用。」

林沖道:「什麼?明天有新同事?那是個美女嗎?」林沖不知怎的,心中暗暗期待,新來的同事最好是個恐龍妹或是個大胖妹。

狐碩道:「是個時髦又健談的大美女。你這麼愛講話,以後就有人陪你講話了,你應該會很開心吧!」林沖聽到狐碩誇新來的同事是個時髦的大美女,心中感覺像是多了顆小石子,不爽地道:「應該是你才會感到開心吧!」

狐碩走到林沖的辦公桌旁,放了一小疊影印回來的資料。「這是我今天從法院閱回來關於蘭雅玲的卷宗資料,你把它整理後放到蘭雅玲的卷宗裡,順便跟之前的卷證資料比對,整理一下疑點,將重點整理出來給我。」

隔日,林沖才剛剛踏進蓋邦法律事務所大門,就聽到狐碩的辦公室內傳來輕脆的聲音。林沖走到狐碩的辦公室門口,只見張羽晴倚在狐碩的辦公桌旁,狐碩臉上洋溢著淺淺的笑,不似平時正經八百又嚴肅的模樣。張羽晴有一頭大波浪捲的長髮,雙眼大而炯炯有神,不似一般大眼睛的女孩總是顯得有些呆滯,眉毛秀氣而黑濃,笑起來彷彿一朵又香又甜的草莓。絲質襯衫覆蓋下,仍然可令人明顯感受到她健美而豐瘐的胸部。「這可不就是狐碩最喜歡的類型?她與狐碩都是律師,狐碩見到她也這麼開心,他們真是天造地設的一對。我在這兒,顯得好多餘。」林沖怔怔地想。「如果我也是個女孩,狐碩會喜歡我嗎?」

狐碩見到林沖,立刻向林沖介紹張羽晴:「這是我跟你提過的同事,叫張羽晴,羽毛的羽,晴天的晴。她的人就像羽毛一樣輕盈,她的日子永遠是晴天,萬里無雲,熱情洋溢,陽光普照。」

張羽晴轉過身來,一眼見到林沖,睜大了眼,道:「嘖嘖嘖,蓋邦法律事務所裡都是帥哥耶,我可以每天看著帥哥工作,真是人生一大享受。」張羽晴笑了起來。

林沖回過神來,壓抑著莫名其妙的失落感,微微笑道:「新來的同事,兼具美麗與聰明於一身,應該是我們有福了。特別是狐碩,以後每天上班應該都會笑得合不攏嘴。」張羽晴聽了這些話,笑得更是燦爛。「我們一定會相處愉快的。」張羽晴道。狐碩聽了這話,卻顯得有點不悅:「林沖,你別胡說八道。」

張羽晴轉過頭來對狐碩道:「我知道你要工作了,不打擾你了。你忙吧!」張羽睛走向孤律師辦公室門口,熱情地挽起林沖的手臂,走向外面的公共辦公區。狐碩看著張羽晴與林沖的背影,眼前的一切,似乎染上一層薄薄的霧氣,一種不可知的茫然感。

張羽晴走到自己的座位,將裝在行李箱裡的卷宗與法律書籍,一一取出,擺放在桌椅旁的鐵櫃裡。張羽晴取出民法債編總論、債編各論、物權論、公司法、保險法、非典型契約論等書本,又從行李箱裏拿出給付貨款、預售屋瑕疵、及遷讓房屋等卷宗。

「張律師,你辦的案件大部分是民事案件?」林沖見張羽晴的書全是民商法類的書籍,忍不住好奇地問。「是啊,刑事案件經常要交互詰問證人,需要臨場反應,我覺得很吃力、壓力很大,所以我不喜歡辦刑事案件。對了,你來這裏工作多久了?」張羽晴一邊擺放卷宗書本,一邊回答。

林沖道:「幾個月了吧。」張羽晴道:「嗯,狐律師這個人嚴厲又挑惕,你可以跟他相處得來,也不容易。」

「我一點都不覺得狐律師很嚴厲,我覺得他挺好相處的,跟他在一起工作這段時間,我學到很多,生活也變得豐富起來。」林沖道。在張羽晴眼中,狐碩一直是個有禮而拘謹的人,平時雖然有應有答,心情好時也會說幾句冷笑話,但總是予人一種冷冷淡淡、陰沈的感覺。聽到林沖這麼說,頗感驚訝地道:「是嗎?」

張羽晴與狐碩共事一年多,兩人坐在同一間辦公室,工作互動多,相處時間長,經常一起討論法律問題,狐碩也經常幫助張羽晴解決工作上遇到的難題,但張羽晴從來不知道狐碩心裏在想些什麼,只覺得他似乎忽冷忽熱。這樣一張時常對自己如此冷漠的面孔,相較於其他殷勤討好取悅自己的男人,狐碩對張羽晴而言,顯得相當無趣。然而每當事務所遇到複雜的案件,狐碩總是能迅速釐清事實,提出解決方向,這樣的聰明才智,又深深吸引著張羽晴,與狐碩相較,那些油腔滑調的男人顯得愚蠢、笨拙,一點都無法令張羽晴感受到愉悅,更遑論產生愛意了。雖然她與狐碩之間,沒有愛情,但,叫她如何明明知道愚蠢,卻選擇愚蠢作為男友呢?與愚蠢為伴,這樣的生活將會變得如何?這也是張羽晴一直沒有男朋友的緣故。

張羽晴好奇地問:「那在你眼中狐律師是個怎樣的人呢?」林沖笑嘻嘻地道:「他是個嘴巴超級壞的大壞蛋,呵呵呵!」張羽晴道:「我倒是沒看過他使壞的模樣,他對我總是客客氣氣的。除了討論法律問題,講講法律圈的八掛,我們沒有聊過其他的事。」林沖心中突然起了警覺性,敏感地覺得隨意談論狐碩的私事,不是在辦公室應有的態度,也可能惹狐碩不高興,於是隨口道: 「我跟狐律師也沒聊過什麼私事,跟你一樣。」林沖想起,昨日狐碩提到有新同事要來,看起來並不是很開心,於是不敢再亂多話。林沖道:「我想,我該做事了,狐律師交待的事,我還沒整理好。」

林沖把蘭雅玲的卷宗拿出來仔細翻看,狐碩這次閱回來的卷宗,多了葉羅莎的入出境資料及國稅局的所得資料,以及蘭雅玲在另案請求李星賠償損害案件的筆錄。在蘭雅玲請求李星賠償損害的案件中,蘭雅玲供稱李星經常在深夜喝醉酒時跑到蘭雅玲居住的社區,要求進入蘭雅玲的住處,社區警衛攔阻李星進入,李星則在社區大門處大吼大叫、發酒瘋,吵的社區住戶不得安寧,蘭雅玲為了避免李星繼續吵鬧,影響社區住戶,只好將李星帶回住處,李星進入蘭雅玲住處,總是又哭又鬧,情緒失控,且會以拳頭毆打蘭雅玲頭部、眼睛,並拉扯蘭雅玲的頭髮撞向牆壁,此有社區警衛出庭作證的供詞以及蘭雅玲的診斷證明書可證。林沖讀著蘭雅玲的診斷證明書,上面記載:「額頭3公分X3公分的紅腫、挫傷,左上眼皮瘀青、撕裂傷,縫十二針,左手臂瘀青,輕微腦震盪。」林沖聚精會神地看卷,蘭雅玲被李星毆打的畫面一幕又一幕地浮現腦海。從蘭雅玲請求損害賠償案件的筆錄中,曾經陳述她與李星有發生過性行為。林沖不由自主地想,李星是在毆打完蘭雅玲之後,進行一陣粗暴的性行為呢?還是,李星發洩完性慾之後,給予蘭雅玲一陣拳打腳踢呢?沒有愛的性行為,有可能使人愉悅嗎?亦或,對某些人而言,愛的層次就存在於性慾的滿足呢?林沖想得口乾舌燥,他拿起桌上的杯子,喝了一口咖啡。

林沖開始在電腦鍵盤上打字,將重點記錄下來,電腦上漸漸出現以下的文字:「

一、葉羅莎在告訴期間內似乎只就騷擾的犯罪事實提告,而未就相姦的犯罪事實提出告訴,告訴條件似乎有欠缺。

二、蘭雅玲在本案刑事相姦案件中,否認與李星發生性行為,但是在另案民事損害賠償案件中,卻坦承與李星曾經發生性行為。蘭雅玲在民事案件的供述,可否做為蘭雅玲在刑事案件的有罪證據?

三、李星聲稱與蘭雅玲同居將近一年,但是李星陪同葉羅莎報案時,卻只知道蘭雅玲叫『香香』,不知道蘭雅玲的真實姓名。李星與蘭雅玲是否有同居關係?

四、李星與葉羅莎在偵查中皆證稱,李星是利用葉羅莎擔任導遊帶團出國的期間,至蘭雅玲住處同居,每個禮拜與蘭雅玲發生性行為二至三次。但是依據移民署入出境資料顯示,葉羅莎於民國一百零五年二月至民國一百零六年一月間,並無出境的紀錄。而根據葉羅莎民國一百零五年的國稅局所得資料顯示,也沒有任何來自旅行社給付的所得。由此可知,葉羅莎似乎並未擔任導遊,李星與葉羅莎應該是在說謊。

五、李星在偵查中聲稱,他曾看到蘭雅玲偷翻他的皮夾子,並拿出皮夾子內的身分證查看,所以應該知道他有結婚。葉羅莎在偵查中則證稱,李星曾說,蘭雅玲偷翻李星的皮夾子,因而看到李星與葉羅莎的結婚照。因此,蘭雅玲應該知道李星是有配偶的人。李星與葉羅莎的說詞並不一致,很可能是捏造的說法。

六、蘭雅玲聲稱,她在卡拉OK店擔任陪唱小姐,因而認識李星,李星聲稱並無配偶。如果她知道李星有配偶,又與李星有姦情,怎麼可能笨到跑到李星家中要求賠償,讓葉羅莎知道姦情,然後對她提告?

七、李星經常到蘭雅玲的住處,發酒瘋、哭泣,並毆打蘭雅玲,導致蘭雅玲頭部腦震盪、左眼流血,縫了十二針,有診斷證明書可證。李星為什麼會經常毆打蘭雅玲呢?

八、檢察官另外以書狀聲請傳喚證人吳淑美。待證事實是蘭雅玲知悉李星是有配偶的人。

林沖將整理的重點列印出來,抱著藍雅玲的卷宗走到狐碩的辦公室與狐碩討論。狐碩正埋首於桌上的卷宗,一疊又一疊厚厚的卷宗堆滿偌大的辦公桌,林沖瞄了一眼卷皮,卷宗封面寫著「殺人案」。狐碩左手肘抵著辦公桌,左手掌撐著下巴,低頭專注地看著卷宗,沒有察覺到林沖走進辦公室來。林沖靜靜看了狐碩幾秒鐘,觀察著狐碩,狐碩的眉頭輕輕地皺著,顯然專注地沉陷在自己思考的世界中。林沖望著狐碩,心裡頓時柔軟了起來,他不完全了解狐碩,但是他想待在狐碩的身邊一起分擔他的煩惱。

「狐碩,現在方便跟你討論蘭雅玲的案件嗎?」林沖道。狐碩抬起頭來,看見林沖,眉頭舒展開來,身體往後靠在椅子上,放鬆地道:「可以啊,這個案子也快開庭了,我們來討論一下。」

狐碩道:「你有什麼看法?」林沖將卷宗以及列印出來的A4紙張放在狐碩桌上。林沖道:「葉羅莎在告訴期間只就騷擾的事實提出告訴,而未就蘭雅玲相姦的犯罪事實提告,我們可以主張葉羅莎並未在告訴期間內提出告訴。而且李星在偵查中證稱,他是利用葉羅莎擔任導遊帶團出國的期間,至蘭雅玲住處同居,每個禮拜與蘭雅玲發生性行為二至三次,但是葉羅莎於民國一百零五年二月至民國一百零六年一月期間並無出境紀錄,這樣似乎可以證明葉羅莎在說謊。」

狐碩道:「葉羅莎在民國一百零五年二月至民國一百零六年一月期間既然沒有帶團出國,為何能夠容忍李星一個禮拜跑去蘭雅玲住處二至三次,這一點非常可疑?另外,李星陪著葉羅莎到警察局去報案時,並不知道蘭雅玲的真實姓名,連姓名都不知道,即使發生性行為,應也只是性服務的關係,而不是男女朋友的關係,既然李星只知道蘭雅玲叫『香香』,蘭雅玲不知道李星有太太,應該也是很合理的。但是李星為什麼會經常喝醉酒大哭,並毆打蘭雅玲呢?」狐碩望著桌上的案件概要陷入沉思。

張羽晴見林沖待在狐碩辦公室待了好一會兒,並沒有出來,對於林沖與狐碩在談論什麼感到好奇,於是走進狐碩的辦公室。「你們在討論什麼呢?可以讓我聽一聽嗎?」張羽晴道。「我們在討論一個在卡啦OK店陪唱歌的女子,被控告相姦罪的案例。我們的當事人蘭小姐是被告,她被控告與告訴人的先生,一名叫李星的男子,發生性行為,觸犯刑法第二百三十九條的相姦罪,蘭小姐否認她與李星有發生性行為,但是李星在警察局及偵查庭作證有與蘭小姐發生性行為,一個禮拜二至三次,期間長達一年左右。 」林沖道。

張羽晴道:「這種卡啦OK店的陪唱女子,通常都有提供性服務賺取外快,叫她認罪就好了,反正觸犯通姦罪,通常也只有科刑幾個月而已。而且,認罪還可以爭取比較輕的科刑。」林沖張大了嘴巴,激動地道:「可是認罪的話,他們要跟蘭小姐求償一百萬元耶!蘭小姐沒有錢賠。」張羽晴道:「他們就算拿到蘭小姐應該賠償一百萬元的判決,蘭小姐名下沒有財產,他們也執行不到財產,也不能拿蘭小姐怎麼樣。」林沖結結巴巴地道:「你這話是沒有錯啦!可是,這樣…這樣…很不公平說。壞人都稱心如意。」林沖轉向狐碩問:「狐律師,那你認為呢?」

狐碩道:「張律師考量的情況,我都跟蘭小姐分析過了,但是蘭小姐還是希望爭取無罪的判決,基於律師的職責,當事人希望爭取無罪的判決,我就努力替她爭取無罪的判決。而且當事人有時候爭的只是一口氣,求取一個無罪的判決,有時候想追求的是正義的實現,實際的利益考量,反而還在其次。我知道為了這麼小的一個案件,花這麼多時間並不符合經濟效益,不過我就是想要這麼做。這個案子我已經有想法了,我們就討論到這裡吧。」狐碩低頭看著卷宗,沒有再理會林沖與張羽晴,兩人識相地從狐碩的辦公室走回自己的座位。